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》-完-4.7

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》

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
作者: 卢梭
译者: 高修娟
出版社: 上海三联书店
出版年: 2009-10
页数: 102
定价: 15.00元
丛书: 一力文库
ISBN: 9787542631350

 

 

 

 

 

2012.06.25

这本书看到一半,又忍不住翻到最后扫内容去了。这次有感于耶稣的这段故事:

一群犹太人嚷嚷着要扔石头打死一个通奸的女人,但是耶稣说,你们中间有谁没有犯过罪,就可以拿石头打死她,结果,没有人有资格扔石头。

前一阵子看得恐怖片里,一个修女说,除了上帝,没有人有资格进行审判。关于这个,我在短博里也说过。相信没有绝对真理,则相对意味着人人都可正确,除了上帝,人人即可审判(而现实中的所谓独立思考的“自由意志”也是在推崇这些)。

思考的几点:

1、宗教角度,无人有权审判,罪的惩罚只有上帝(”自然”)或内心的自赎?

1.5、对或错的判定跟审判的关系;审判和罪的关系;罪与罚的关系?

2、人人可审判角度,对和错的自我认知(受道德规范影响),惩罚的依据(违背大多数人的规范既定标准)。换言之,如上例,在通奸非罪的社会群体中,谈何罪?谈何罚?

3、最重要的一点(也是本人不赞同乃至反对基督的这种观点),因为自己不干净,是否就没有资格去评定别人的脏?没有“资格”的自我认定与社会冷漠是否有必然联系?

2012.06.27
读《社会契约论》前,先读这个。

与卢梭的思想和文笔相比,附录就是垃圾。

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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