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课:《公正》-完-4.6

公正

教授:Michael J. Sandel
职称:哈佛大学政府系讲座教授
学位:英国牛津大学政治哲学博士
美国哲学家,美国哈佛大学政府系讲座教授,美国人文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,当代西方社群主义(共同体主义)最著名的理论代表人物,哈佛大学“最受欢迎的课程讲席教授”之一。

官网:http://www.justiceharvard.org/resources/
网易:http://v.163.com/special/justice/

2012.01.15
去年的某时,跟J聊起如果困在封闭空间无法逃出,要吃人活下去,该怎么办?J说,咱们都不吃好吗?我:那活活饿死?
昨天,我整理了这堂课的参考资料,刚刚在阅读第一篇,里面的内容是在海上的小船上,没水,没食物,几个人为了活下去,杀了一个小男孩并吃了他。
看了基本入门的哲学书,道德和美学,是我十分不喜欢往这门智慧的学问里掺和的。但《公正》的开篇貌似就在讲道德的问题。为了救大多数,毁灭少数是否该这么做?耶鲁讲《死亡》的教授Shelly其实也讲述过类似的情景,几个人等待器官移植,一个人刚刚合适,大夫这样做是否合适,当然,Shelly的关注点并不是道德问题。
最初看过尼采的漫画哲学,可能这个关系,他对道德的态度很否定,可能先入的给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。所以,我觉得在对哲学一无所知的前提下,就先获知某个哲学家的态度和观点是不适宜的。这本漫画书,我现在也不像原来那么喜欢了。

2012.01.17   每每看到这些美的句子,我都感动得流泪:
Once the familiar turns strange, it’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.一旦熟悉变得陌生,它就永远和以前不一样了。
前些日子在微博上表述过相同的意思。所以,要命得懂得这句话的意思。这就是学习哲学的风险,如教授所言。
首先不讨论生命所属的问题,吃人是不道德的,但让生命消逝是否就道德?让自己饿死在这种境况下是否属于自杀?Shelly的《死亡》课程表达的意思是,自杀并非全部不合理,当生存的痛苦超越死亡时,选择自杀是合理的,但也排除这种论调。有了吃人的意愿,即可排除他们有自杀的意愿,所以并不可归类为自杀行为;但没吃成(没意愿或有意愿没得逞)饿死的必然结果也应归类为自杀。再来看生命所属,为了自己的生存,杀人取食,这就涉及到一个优先级的权重问题,自杀的道德和杀人的道德到底孰重孰轻。倘若杀人的道德优于自杀的道德,那若个体放弃生存,即认可被杀,是否等同于认可自杀,此时,自杀的道德是否即可取于优先的位置。道德到底是否存在这样的权重,可随人的意志来排序,亦或优先级是固定的不可变更?若可排序,人所谓的接受是什么?主观真理,这个浮现出来——克尔凯郭尔。抽签,来决定谁是最后的牺牲者,这类似于契约,存在的问题是,当被抽中者拒绝履行这个契约时,契约就优于道德了吗?若被拒绝,契约与道德的交易上还有效力吗?边沁的最大化的效用这个依据是主观论断,如何评定,需要加很多附加条件,比如在一定的时间段内,然而,超越了这段时间,被舍弃的一方效用的最大化潜力是否有可能,或许死掉的是个领导人物令百万人免于死亡,这些又该如何决断呢。

2012.02.22
1、A捐精;
2、B捐卵;
3、C和D出资购买;
4、E代孕;
5、F出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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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,这是个复杂的问题。

2012.03.04
第11课,上半节。有学生说供养父母是源自感情,不见得出于道德,举了生父母和养父母的赡养哪个可能性更大的例子。教授问了一个问题,如果父母不好,是否会影响赡养的可能性。学生逃避回答。如果依这个思路,答案是肯定的,而且在现实中,也的确是存在这种可能性。